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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如果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,以往可以選擇「繼續參加健保」或「辦理停保」。如果沒有提出停保的申請,視同繼續投保繳費並享有保險給付。但如果選擇停保,在國外發生不可預期的傷病,可能會因為龐大的醫療費用負擔,產生醫療保障不足的情況。
但是~健保「停復保」制度將走入歷史,衛福部預告修正「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」,刪除停復保相關條文四條,增加一條過度條款,今年十二月廿三日起,國人出國即使超過六個月,需持續繳納健保費,不再容許先停保,返國後復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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